1.提名专家如何提名项目?
第一步,提名专家在“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(https://u.stcsm.sh.gov.cn/)进行上海“一网通办”注册;
第二步,登录系统,在“科技奖励--提名管理--资格申请”栏目,申请权限;
第三步,经审核通过后,在“科技奖励--提名管理--新增提名”栏目,生成提名网址链接,发送给被提名项目(人)填报者填写;
第四步,被提名项目(人)填报者填写并提交,提名专家在 10 月 12 日 18 时前完成网上审核;
第五步,提名专家在 10 月 14 日、15 日报送书面材料。
2.提名专家有年龄要求吗?
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 70 岁(院士年龄不超过 75 岁),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。
3.提名专家可以作为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吗?
不可以。
4.提名专家可以在当年度其它项目(非该专家提名项目)里做完成人吗?
可以。
5.提名专家可以做评审专家吗?
可以,但不能参加他提名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审工作。
6.提名专家可以提名不熟悉学科领域的项目吗?
不可以。
7.提名单位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对项目进行遴选?
提名单位应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,如邀请相关领域专家,参照《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》第二章“奖励范围、条件和评审标准”中各奖励类别的条件和标准,对提名项目审核后择优提名。
8.民营企业牵头完成的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提名?
本市民营企业可通过所在区科委进行提名,也可以通过具有 4A 或 4 星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市性专业学会、行业协会(联合会)等科技类社会组织进行提名。可致电 64690016,了解具体部门和联系方式。
9.院士为特等奖项目提供推荐意见后,还能作为提名专家提名其他项目吗?
可以。
10.“技术发明奖”与“科技进步奖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?
《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》第十、十一条中明确: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、工艺、材料、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、组织。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,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(一)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;(二)具有先进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;(三)经实施,创造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,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。 科技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,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、组织。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,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技术创新性突出,技术经济指标先进;(二)经应用推广,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;(三)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、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。
11.提名特等奖项目,若特等奖未通过,可以降为一等奖参评吗?
提名等级选项有两个:“一等奖”、“二等奖”。在选择提名为“一等奖”的基础上,选择“是否提名特等奖”。选择“是”的项目首先要通过一等奖的评审,并且特别优秀,才能进入特等奖的评审。若特等奖未通过,可以参评一等奖。
12.连续两年申报科技进步奖未获奖,可以使用原相同内容改报技术发明奖吗?
不可以。
13.提名专家、提名单位管理员、项目填报人是否都需要先进行上海一网通办注册?
需要。
14.如何进行公示?
提名科技功臣奖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,必须在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;提名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、科学技术普及奖,必须在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。公示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见《2024 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。
15.提名通知和提名手册在哪里获取?
可以在上海市科委官网查看提名通知,或链接https://stcsm.sh.gov.cn/zwgk/tzgs/zhtz/20240903/ebfd94beb80b491c9e7de5dd714d2693.html ,直接进入提名通知页面,附件处可下载《2024 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。